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按照辽安考办《关于印发2015年辽宁省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2015〕5号)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对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
二、考核范围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
三、考核组成员及分工:
考核组由市安监局、住建委、煤管局、农机局、消防局、交警支队等成员单位组成。
第一考核组:负责考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组长:李丽萍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张铁汉 市安监局应急办主任
(联系人,电话:13795000078)
冯立全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
张 芯 市煤管局机关工委副书记
第二考核组:负责考核市直有关部门
组长:朱志文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李东伟 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
(联系人,电话:15941888283)
张 召 市消防局技术科科长
张 迪 市农机监理所所长
第三考核组:负责考核中省直企业
组长:崔文化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张大伦 市安监局执法支队队长
(联系人,电话:13604983127)
李 敏 市住建委安全科科长
范春文 市安监局应急办主任科员
四、考核依据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的考核,依据《阜新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阜委办发[2015]15号)和《2015年辽宁省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的考核,依据《阜新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阜委办发[2015]15号)和年初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考核程序
1、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的汇报。
2、针对各单位自评情况,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3、对县区考核时,抽查1个乡镇政府和1—2户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市直有关部门和中省直企业的考核时,抽查1—2个直属单位。
4、审核各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反馈考核意见。
六、有关要求
1、被考核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找出不足,按全年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提出自评分。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自评分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2、此次考核是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3、各考核小组提前做好内部分工及时间安排,按照考核依据,逐项进行考核。要注意总结各单位创新作法及先进经验,提出工作建议,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考核工作总结及成员单位得分情况。
4、考核结束后,安委办将对各小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范春文
电话(传真):2287110 邮箱:fxajyj@163.com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