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2015-12-16
 
关于开展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阜安监发〔2015〕114号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定于12月21日召开2015年度考核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2015年12月21日(下星期一)8:40,全体人员参加,地点设在五楼会议室。
    二、评先评优流程
    1.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按照办公室、培训科、应急办、一科、二科、三科、四科、职安科、规划科、审批办、执法支队、教育中心的顺序进行)
    2.对各科室、事业单位及个人进行民主测评;
    3.统计考核结果,报局领导班子审议。对被评为市级“优秀机关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及局本级“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适时进行表彰。
    三、有关说明
    1.各科室及事业单位的总结需提前报分管领导审核,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完成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存在不足和下步打算应各占一定比例。总结要采用口述与课件演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个人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注重总结思想变化和能力变化,要切实反映出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3.参与测评人员要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测评表,填写“千篇一律”的选票将被视为废票不计入统计。
    4.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基本依据,评选结果应由局党组集体讨论产生。
    5.科室总结材料和加分材料务必于12月18日下班前以科室为单位,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送审。个人考核登记表填写好后双面打印,本月25日下班前以科室为单位交由办公室统一存入个人档案。科室总结和个人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fxajbgs@163.com
    联系人:苑雷,电话:2288155、6765
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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