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人: 2017-05-04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通知
阜安委办发〔201719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相关企业:
为认真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市安委会决定于2017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现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工作
各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县区可报名1-2支代表队,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中省直企业可报名1支代表队(为优化代表队人员配置,提倡由部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或一线员工混合组成)。各代表队所在单位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领队,专门负责知识竞赛的协调,及时将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于5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二、时间安排
市安委会于5月底分别进行2次预赛,6月中旬举行决赛,决赛将邀请市领导或县区、部门负责人担当评委嘉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决赛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三、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库范围
1.《安全生产法》
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市安委会办公室提供基础题库,竞赛内容以基础题库为准,但不仅仅局限于基础题库。请参赛选手要适当拓展准备。题库近期将在市安监局网站或公共邮箱提供(fxajbgs@163.com密码2288155),请关注并自行下载。
四、有关要求
1.要重视活动牵引导向,务必按时完成代表队报名工作。
2.要加强内部选拔和演练,提升竞赛代表队实战能力。
3.要积极做好竞赛准备期间的各项保障,达到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普及知识,培养安全生产人才目的。
联系人:邵美慧 电话:6282810;传真6282820
电子邮箱:fxajzhk@163.com
报名地址:阜新市中华路150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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