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阜新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人: 2015-12-29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元旦、春节到来之际提出了“八个严禁”,即: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八个严禁”,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到廉洁过节,市纪委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八个严禁”。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执行“八个严禁”的监督管理,防止违反“八个严禁”问题的发生。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反“八个严禁”问题。
    节日期间,市纪委将组成监督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对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八个严禁”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对该单位、该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市纪委举报电话:2817229
    市纪委举报邮箱:fx2817229@163.com

中共阜新市纪委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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