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 2016-02-05
 
关于报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情况的通知
阜安委办发〔2016〕4号
 
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直重点企业:
    按照2月3日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杨忠林市长讲话要求,市政府将在全国“两会”前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一步摸清全市隐患现状,及时解决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请各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直重点企业,报送20161月份以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一、具体要求:
    1.隐患排查基本情况,包括领导带队、成立检查组数量,检查企业数量、排查隐患数量、下达执法文书数量、行政处罚次数、行政处罚金额等。
    2.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企业存在的尚未治理的安全隐患,作出情况说明。
    3.典型经验做法,解决区域行业重点问题方法措施。
    4.主要隐患排查台帐,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要素齐全。
    二、报送方式及时限
    请各县区、各相关企业报到市安监局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报到市安监局监管二科;2月20日下班前报送。
    市安监局办公室6282810,传真:6282820;fxajzhk@163.com
    市安监局监管二科6282819;fxajjgek@163.com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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