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2016-03-07
 
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阜安委明电〔20162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市安委会决定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县区政府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文件通知精神情况。
    3.各县区监管执法、联合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问题和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4.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台帐建立情况和“四个清单”制定落实情况。
    5.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两会”期间安全部署、重点行业开工复工验收情况。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情况。
    二、督查和检查方式
    督查组听取各县区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到企业进行现场抽查,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3户企业,督查结束后,向县区政府反馈督查工作情况。
    三、督查时间:3月7日至15日
    四、督查组组成
    第一组:督查海州区、清河门区、开发区
    组 长:崔文化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安芳       市安监局监管四科科长
    两名专家
    第二组:督查阜蒙县、新邱区、高新区
    组 长:李丽萍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周起义    市安监局监管三科科长
    两名专家
    第三组:督查彰武县、细河区、太平区
    组 长:朱志文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李东伟    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
    两名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这次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全国“两会”的重要举措,切实组织好,落实好。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各督查组对待督查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向县区政府反馈,以“四个清单”形式汇总梳理报市安委办督办落实。
    (三)转变作风,加强服务。各督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了解企业的要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实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要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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