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 2016-05-23
 各县、区安监局:
    省局决定与5月29日至6月4日举办2016年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第1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中未经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6年5月29日—64(29日下午报到)
    2.培训地点:辽宁金剑宾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联系电话:024—86686666。
    三、名额分配
    全市共8个名额,其中阜蒙县2名、彰武县1名、海州区3名、细河区1名、太平区1名。
    四、其他事项
    1.请有关县区安监局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于5月24日12时前将《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报名表》(附件1)传真至市局办公室。《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证申请表》(附件2)原件于5月24日下班前送至市局办公室605,电子版发送至13394288800@163.com。电子版《申请表》(附件2)将用于制作证件,请务必在表格中插入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并确保个人信息准确。相关表格请到市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资格证申请表》(附件2),并打印出含电子相片的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及市局审核盖章后,报到时由各市领队统一交会务组。
    3.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完成规定课时后,经考核合格,由省局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同时,参训人员还要结合日常专业学习和实际工作体会,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题目自拟。论文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报到时由各市领队统一交予会务组。
    4.各县区学员自行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省级承担,并统一安排。
    5.我市领队为海州区安监局郑树新局长,请参训学员支持配合好工作。
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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