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我省天气炎热,多风、多雨等恶劣天气增多。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严加防范,注意防护,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1. 煤矿安全
夏季异常天气频繁。煤矿容易遭受洪水淹进、山体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雨季前必须检查矿井排水设备是否完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完善瓦斯监控系统、入井金属管道和各种等级电压的电源缆线、轨道的避雷措施。落实好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宿,保证通讯畅通。对地面重要地点和重要设施进行防雷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测。
2. 非煤矿山安全
进入夏季和汛期,又正值企业生产施工高峰期,给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各企业应做好防预措施。地下矿山,要落实好防淹井、防透水和超前探放水措施,井下排水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保养到位。露天矿山,要落实好防边坡坍塌措施,深凹露天坑落实好防排洪措施。尾矿库,要确保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符合要求,严格做到“九查九看”,落实好防溃坝和漫顶措施。排土场,要疏浚内外排水沟,落实好防滑坡和泥石流措施。石油天然气企业,钻、修井作业落实好防山洪、防泥石流、防山体滑坡和防雷击等措施;处于低洼地段的采油井落实好防止洪水影响生产的措施;油气集输站场内设施要确保防雷装置完好。以防造成地下矿山淹井、透水,露天矿山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排土场滑坡和泥石流等事故。非煤矿山企业要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并及时应对。
3. 危险化学品安全
夏季灾害性天气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水、防潮、防火、防雷等措施,应确保生产储存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储备必要的防暑降温和应急救援物资。
4. 有限空间(密闭)作业
夏季有毒有害气体挥发加快,易发生中毒、窒息死亡、燃气爆炸等事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时,要按照先检测、后作业原则,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同时,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 压力容器安全
冶金、机械等企业都涉及气焊、气割作业,由于夏天高压气体在烈日照射下温度上升,体积膨胀,严重的会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尽可能使操作压力保持平稳,也应避免壳体温度的突然变化,以免产生过大的温度应力。要防止超载,严格计量,杜绝超装,防止物料受热膨胀使容器超压。要不断监督容器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容器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运行。压力容器发生异常现象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6. 用电安全
夏季是用电的高峰期,由于高温、雷电和多雨等季节因素,容易导致电器绝缘程度降低,人员着装单薄皮肤多汗等原因,容易导致人体电阻率下降,往往是触电事故多发期。为防范电气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7. 防暑降温
盛夏季节天气炎热,夏季户外作业或高温作业的岗位员工要避免发生职业性中暑,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对于特种作业要进一步强调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企业,应加大对有限空间通风设施的检查频次,保证作业人员所需的新风量。保证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杜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