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2016-06-09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宣讲活动的通知
阜安委明电〔2016〕6号

各县、区安监局:
    应广大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要求,按照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市安委办决定在“安全生产月”中下旬召集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围绕“提高安全素质”宣讲主题,赴县区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各县区按照一场宣讲活动、半天时间的标准,报送宣讲时间、地点和受众规模,时间请排在6月13日至30日间,由市安委会协调选派专业人员宣讲安全生产课。
    联系人:贺作仁; 电话:6282810 ; 传真:6282820。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相关栏目
工作动态
政务公开
高层声音
部门公告
法律政策
党建工作
事故通报
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