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或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窗口的制度。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 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窗口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第三条 首问责任制适用于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第四条 服务对象电话或现场咨询情况、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第五条 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其他窗口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窗口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尽可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