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2018-06-12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阜安委发〔201815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66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本溪“6.5”炸药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市安委会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8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王勇国务委员、唐一军省长和裴伟东书记、张成中市长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系列专项行动,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措施落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决取缔、关停非法违法企业单位,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促进社会稳定。
二、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顿活动包括全市所有县区、园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治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等事故风险较大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学校、医院、商业、宗教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一)政府部门层面
1.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是否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析,严格做到监管对象底数清晰、监管范围全面覆盖、监管能力合理匹配、监管重点风险辨识到位、监管措施科学有效。
3.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4.是否及时治理已经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
5.是否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6.是否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等保障能力建设。
(二)企业层面
1.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3.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是否隐瞒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有效辨识安全风险点、是否采取应对措施管控到位。
4.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
5.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6.是否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打击和处理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方式
(一)政府部门和企业同步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市、县两级行业部门对所属企业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督导检查同步实施、同步开展。
(二)创新检查方式,发挥专家人员作用。组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参与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及时责令治理整顿和消除。
(三)注重搞好结合,增强整顿效果。要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与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治,同时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增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市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61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监管执法,敢于较真碰硬。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频次和密度,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夜查、抽查等形式,深入现场、直奔问题、猛出重拳、对症下药,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姑息迁就。
(三)严格四个一律,强化联合执法。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成立联合执法组,加大监督检查强度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工作调动和信息报送。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每周报送工作进展和动态信息,并于20188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傅广志、贺作仁,电话:2288155
邮箱:fxajzhk@163.com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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